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工会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基层工会:

为调动各基层工会做好工会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基层工会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校工会定于年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基层工会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名额:

1、先进基层工会:评选对象为全校25个基层工会,评选名额:8个。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各基层工会按在职工会会员总数的3%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

根据《各二级单位工会、教代会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考核明细表》进行自查打分并上报支撑材料(考核时间为:2014年—2015年工作)。先进基层工会的工会主席和基层党政负责人将作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教职工好评。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和参与工会活动,且成绩突出的工会干部和会员。

3、努力完成本单位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基层工会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评选和推荐,要经过工会小组讨论、投票,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同级党组织签字盖章后报校工会。

2、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采取自评和专家打分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工会召开委员会议,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最终确定名单。

3、校工会将在校工会网页上公示初步确定的名单,公示三天后,将正式通过。

四、时间安排:

1、 2015年11月27日前,各基层工会上报考核评分表及支撑材料、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同时报送申报表一份、1000字个人事迹材料一份(A4纸打印)。

2、2015年12月初,召开评选会议,讨论确定先进基层工会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

3、2015年12月对确定的先进基层工会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1:各二级单位工会、教代会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考核明细表

附2:太原科技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

二○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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